1、哪些行业使用有奖发票?
答:本市从2002年10月1日起,在饮食业、娱乐业和家庭装饰业使用有奖发票,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增加了代理业(仅指介绍服务)、租赁业、其他服务业和文化体育业中的部分企业使用有奖发票。凡纳入普通发票有奖管理扩大实施范围的纳税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应当按规定使用《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凡纳税人有不开、拒开或开具伪造有奖发票行为的,消费者有权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
2、怎样参与电视摇奖?
答:《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的面值包括1角至1000元等13种,其中,面值在10元(含10元)以上的发票为“刮开式”有奖定额发票。所有的有奖发票,无论在“刮开”时是否中奖,均可参加电视摇奖入围,参加的方式有三种,(1)拨打语音电话12366,根据语音提示操作;(2)登陆上海财税网站有奖发票查询专页,根据提示输入发票号码和密码即可。
3、摇奖活动何时举行?
自2006年2月起,《开票有喜》节目播出时间作如下调整。
首播:文艺频道 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的晚上7点
2月25日、3月25日、4月29日、5月27日、6月24日、7月29日、8月26日、9月30日、10月28日、11月25日、12月30日
重播:(两次) 文艺频道 首播当日晚12点
文艺频道 首播次周三下午4点30分
相应的《入围者公告》和《“幸运53”场外大派送公示》在首播次日早上刊登。
4、在公务活动中用公款支付取得的有奖普通发票若中奖,报销方面有何规定?
答:本市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用公款支付取得的有奖普通发票的报销,应持该发票的未剪、撕发票联和兑奖联(即未参与兑奖活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作为单位费用报销凭证。详见沪财会[2002]149号文。
5、市民中奖100元(含100元)以下的,有哪些场所可以兑奖?
答:有奖发票中奖不论中奖金额大小实行全市税务机关通兑。
市民中奖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可以在税务机关商纳税人同意后,可向消费所在地直接兑奖;企业收下兑奖联,垫付中奖奖金给消费者,并随时可持兑奖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结算手续。
市民中奖100元(含100元)以下的,还可以在上海银行各营业网点兑奖。
6、“幸运53”场外大派送活动是怎么回事?
答:为增加消费者的兴趣度,提高中奖的机率,形成“开票有喜”节目的内外联动,从2003年8月开始,在当期未入围参加摇奖活动的有效有奖发票中,通过现场游戏和计算机运行产生场外50个现金奖和3个实物奖号码。现金奖奖金数为1000元人民币,实物奖为价值20000元左右的实物。
7、问:12366电话是否是免费电话?收费是多少?
答:12366不是免费电话,按普通住宅电话收费。
8、问:有奖发票能否索要小额发票?
答:不能索要。必须遵循从高开票的原则。消费101元,应给101元发票,1张100元面额的有奖发票,1张1元面额的无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