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提出的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阿波罗乾通航空材料有限公司
达通航(天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区分局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