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能如实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企业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适当延长期限。
四、企业未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表用中文填写。
六、本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所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
2、征收管理码:填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管理码。
3、纳税季度:填写按公历年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采用的本企业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划分的四个季度。
4、金额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企业名称: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名称。
6、经济行业名称: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经济行业填写。
7、开始获利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
8、银行帐号:填写企业用于纳税申报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9、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10、本季度销售(营业)净额:填写本季度内按照产品、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所算出的货币资金额或从事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服务性业务取得收入总额,减去销售(营业)折让折扣后的净额。
11、本季度利润(亏损)额:亏损额以负号表示。
12、实际征收率:本年免征所得税的企业填“0%”。
13、声明人签字: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如法定代表人无法签名的,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同时附送授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