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征管,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区局决定于2008年6月20日起至2008年9月15日,在杨浦区范围内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纳税检查。
2008年6月20日至7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2008年8月1日至9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本次检查的自查对象为在区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人可从上海财税网杨浦子网站《税务公告》下载或至税务所领取《房产税自查表》、《土地使用税自查表》和《印花税自查表》,并于7月15日前报主管税务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