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32号)的规定,现将我区开展全国税收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所的通知和主管税务所提供的部分信息表中的内容,填报《2007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表》;
二、各纳税人可在上海财税网站--杨浦区税务局子网站(http://www.csj.sh.gov.cn/gb/zwz/swj/yangpu/index.html)
自行下载Word文档的说明和录入版软件,并根据《企业操作指南》和《全国税收调查表填写常见问题与解答》进行软件安装和数据的录入、审核及上报。无法上网的企业可携带U盘至主管税务所复制录入版软件和纸质的《2007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表》;
注:本软件与全国版软件有区别,我区企业请勿在其他网站上下载2007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录入版软件。
三、本调查表分为:信息表、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各纳税人数据录入完毕后必须进行表内和表间关系的审核,并根据软件的提示进行数据的修改。在确认报表数据全部通过表内和表间的审核后方可进行数据的上报;
四、各纳税人应在2008年5月5日前将本次调查工作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同时上报至主管税务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
20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