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税总局和市局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2007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范围
依法在本市登记缴纳涉外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申报的时间要求
1、3月28日前,到主管税务所领取纸质申报表;
2、4月20日前,将填妥的申报表等资料送到主管税务所;
3、5月31日前,完成税款的多退少补。
三、申报需要附送的资料
1、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当年度适用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填报的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2、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查账报告原件
3、2007年1至4季度预缴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复印件
4、2007年1至4季度预缴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5、税务机关确认的享受税收优惠有关减免税批复复印件
6、享受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的企业提供税务机关确认批复文件复印件
7、其他涉及2007年度税前扣除项目的批复复印件
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应补充提供:
8、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分支(营业)机构情况表
9、各级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批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对于采取合并报表方式的分支机构,应报送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关联交易表由原来的2张增加为9张,有关联交易的企业均要填写。
2、纳税人报送申报数据时,要求在申报软件中填报财务报表。
3、上报的资料均要盖章签字。
五、软件更新工作
2008版汇算清缴软件更新网址:
http//www.TAXCN.NET。本市购买软件的服务商www.TAXSTAR.com.cn,上海众瑞税务咨询事务所,52930288,52930301-5007 吕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