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征收企业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和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纳税人:
根据规定,自2007年起,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需每年进行一次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1、鉴定对象:凡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均需参加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2、2008年应税所得率的确定:按2007年度经常性主营业务收入确定。(注:本市应税所得率仍按沪国税所一[2006]228号规定执行)。
3、填写要求
1)纳税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鉴定表》所列的内容,特别是“纳税人申请意见”一栏,纳税人对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需有明确的申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年度”:统一填写2008年度;
3)“上年收入总额”:应与清算表所填的数据一致。对取得的收入属于不同项目的,应在“其中”栏中分别填写;
4)“上年所得税额”:填写所属期为2007年度,且实际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上年征收方式”:统一填写核定征收;
6)“账簿设置情况”等5个行次:应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二、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
1、清算对象:凡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均需参加企业所得税清算。
2、清算用客户端软件操作办法(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
1)3月1日—10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所领取《鉴定表》、清算表;并通过华博网站或上海财税网杨浦子网站下载清算用的客户端软件;
2)3月25日以前,将填妥的《鉴定表》、清算表(包括主表和附表)、清算软盘和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并送至主管税务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核定征收企业客户端操作办法
此清算办法适用于2007年度采用核定征收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纳税人可以从上海财税网、上海财税杨浦子网站及华博网站下载客户端程序及使用说明。也可以自行携带一张3.5寸盘或移动U盘到税务所下载程序。以下为下载后的操作办法。
一、下载的“汇算清缴客户端”程序应另存为自己电脑桌面上,并重新命名XXXX厂.XLS。它是以“Microsoft Office
Excel工作簿(*.xls)”类型文件保存的。“汇算清缴客户端”模块不能保存填写的数据。
二、“汇算清缴客户端”程序打开后分三个部分。即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纳税人应先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最后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三、报表填写须知
1、“纳税人基本信息”填写15位的纳税人识别码;
2、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企业全称;
3、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全部填写按照收入总额核定。
4、“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按照收入类别分别填写即:销售(营业)收入、其他收入、投资转让净收入、投资收益。报表中的白色空格,供纳税人填写内容,请务必手工填写每个空格。
5、计算行(列):报表中的灰色行(列),这些项存在计算关系。系统将根据计算关系自动计算出结果。这些行(列)不允许纳税人进行修改校验项:用于随时校验主附表之间关系,如申报表该项与明细表相关项数据相等,则显示“√”,否则,显示“≠”。校验项仅用于提示纳税人,不做有效数据处理。不可更改项:报表中的浅灰色背景的单元格,这些内容是在实际报表中印刷好的文字,在软件系统中加以严格控制,纳税人不得擅自修改。计算列(行)的这些文字以灰色背景显示。
6、禁止使用“复制”、“粘贴”功能填写报表数据!用“复制”、“粘贴”功能填写报表数据,将会改变所填空格的原始设置,导致数据填写有无、错误提示功能失效等后果。
7、所有数值,系统自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汉字录入,建议使用标准的全角录入方式,防止因为折行显示错误而出现乱字符。
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行次会根据收入总额明细表自动生成。成本费用行次不需填写;应税所得率根据平时每月申报时采用的税率填写;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行次应根据所属期是2007年的每月缴纳的所得税额累计扣除改变征收方式而退的所得税额填写。
四、全部填写完毕后按“保存”按钮,再另存为3.5寸盘或U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清算资料上交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