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我局发票发售窗口,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发票时,必须出示《办税员联系卡》。
对已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办税人员,如尚未领取《办税员联系卡》的请速至我局征收大厅办理领卡手续;对已接到培训通知但尚未参加培训的办税人员,请速到上海汇成税务师事务所(地址:徐汇区中山西路1919号501-503室;电话54250900)办理培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