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首页 | 纳税人主页 | 政务公开 | 税务公告 | 税务法规 | 专栏专页 | 机构一览 | 财税文化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 网上互动 检索
 
现在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 税务公告
2007年9月纳税申报通知
  [字体: ]   

20079月(所属期为8月)纳税申报期限为9110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938日;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99

2、其他纳税人申报期为9110日,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为10日。

3零申报纳税人和仅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在3日、4日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所通知的申报日期来我局征收大厅申报纳税。

 

将此页面发送到E-mail:
     
 
 
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    ©版权所有
地址:虹桥路188号    电话:6441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