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8月(所属期为7月)纳税申报期限为8月1日至10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8月2日至8日,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9日。(2)、流转税(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1日至10日。(3)、所有税种均为零申报的和仅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在8月1日至3日办理纳税申报。
2、2007年8月仍实行分时、分所等申报方式
(1)、请纳税人与税收管理员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纳税申报。并请注意申报流程。(2)、零申报的纳税人须经审核后方可受理申报。(3)、网上电子报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抄税时,无需取号可直接在专窗抄税。
3、网上电子申报企业按以下方法报送纳税申报资料
(1)、从2007年8月1日起,网上电子申报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月度纳税申报资料,由纳税人按规定、按月装订后,分一年二次报送税务部门。报送时间由管理所通知。
(2)、网上电子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需每月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具体事宜请和管理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