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二、办理流程
1、纳税人应当在本市地方税务机关或者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车船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3、其他纳税人,由车船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三、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四、受理部门
第一、六、九税务所。
个人缴纳车船税请至本区车辆检测站,地址:
(1)、宛平南路底百步桥(上海飞机制造厂内)
电话:64570438
(2)、龙水南路95号 电话:5409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