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2006年2月底,我局对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办税员联系卡》的培训工作已结束。如有未参加培训的企业,请主动与培训机构联系。
2、其他企业的《办税员联系卡》培训工作,已于2006年3月启动。凡接到培训通知的企业,务必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本次培训工作至6月底结束。
3、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企业在我局购买发票、办理纳税申报时,经办人员应出示《办税员联系卡》。
4、《办税员联系卡》的培训工作由上海汇成税务师事务所负责。
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919号512室联系电话:54250912、54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