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办理2008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申报的单位注意——应使用新版的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
1、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单位,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单位,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3、企业可到本局的服务大厅领取上述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或到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税务网上办事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