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从2007年9月1日起使用新的税收征管系统,为使税收征管工作和各项涉税事项的办理能顺利进行,减少您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9月份纳税申报期时间安排
9月1日——2日区局安排对新系统进行测试,9月3日起受理纳税申报、购买发票及各类涉税事项,9月8日——9日各税务所和局机关正常上班。9月份申报截止期为9月10日,请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企业)在9月8日前完成申报和金税IC卡报税工作。
二、其他有关事项:
1、为减少办税服务厅拥堵,凡已实行网上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请尽可能在网上申报和认证。
2、9月份申报期,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交通运输业、娱乐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请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列新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以确保纳税申报的正常进行。
3、新的税收征管系统对涉税事项办理都严格规定必须按流程操作,同时要求纳税人上报资料必须齐全和准确,否则将影响涉税事项的办理。
4、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及附表(表一、二)必须准确填列和复核(1.IC卡抄报税信息中的开票份数和金额与申报表(附表一)相对应行次进行核对;2.所属期认证数据与申报表(附表二)相对应行次进行核对),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5、一般纳税人必须严格执行“先申报、后报税、再比对”的操作流程,如比对异常,必须经异常处理后,才能正常购票。
6、凡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直接向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进行咨询,以便涉税事项办理能够顺利进行。
新的税收征管系统还不够完善,运行尚不稳定,各类涉税事项都按操作流程办理,税务人员使用时可能因业务和操作不熟练等因素给您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望能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告知。
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
二○○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