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尊敬的纳税人:
从2007年9月1日起,我局正式启用新税收征管系统。新税收征管系统是市局根据总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针,结合上海的具体情况,对全市税收征管系统作的一次重大改造,是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工作形势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了保证新税收征管系统顺利运行,方便纳税人办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抽调了全局精兵强将开展此项工作,并且对新税收征管系统运行后可能产生的问题,制订了详细、周密的工作预案。
因系统数据迁移等技术原因,从8月27日起受理的税务登记事项及其他综合涉税事项(原在OA系统中按流程审批的事项)等从9月3日起开始在新系统中办理,从8月28日起停止除发票发售、发票认证以外所有业务的受理,从8月30日中午11:30起,停止除发票认证以外所有业务的受理。
为确保新系统升级后正常运行,9月1日—2日区局安排对新税收征管系统进行测试,9月3日起受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及各类涉税事项,9月8—9日局机关和各税务所正常上班。
由于新税收征管系统刚开发,还不够完善,运行尚不稳定,各类涉税事项都按操作流程办理,税务人员熟练掌握新系统操作需要一定时间,必然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到您的办税效率,给您增添不少的麻烦,在此,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谅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告示。
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
二○○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