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提请区政府明确本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建制镇和工业园区区域范围,并协同房土局、规划局制作本区开征区域图。二是解释宣传。利用宣传资料、媒体、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法,重点对征收范围、地段等级划分标准、调整后的适用税额标准以及纳税申报事项告知纳税人,特别加强新纳入征税范围的外资企业和应征税额较大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三是调查核实。根据综合征管系统自行设计了《土地信息采集表》,对征收范围内所有企业土地面积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做好源头控管。四是后续管理。建立征管台账,及时掌握纳税人计税依据的变化。截至7月底,区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1.43亿元,是2007年全年收入的4.7倍,成为市级收入最大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