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使用填写说明
1、纳税人欲缴纳车船税,可下载使用《上海市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本表“纳税人名称或姓名”为车船行驶证或登记证上的车主姓名。
3、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码或身份证件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码或身份证件号码。
4、本表“住址”为车船行驶证或登记证上的住址。
5、本表“联系电话或手机”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6、本表“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为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纳税专用账号。
7、本表“序号”按自然码排序。
8、本表“车船类别”按《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税额表》中的税目填写。
10、本表“车架号码/车辆识别代码或船舶初次登记号”为车船行驶证或登记证上的车架号码/车辆识别代码或船舶初次登记号。应填写完整的17位代码。
11、本表“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核发时间”为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的核发时间。
12、本表“车辆牌号”为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核发的车辆牌照号。
13、本表“车辆载客人数或自重吨位数、船舶净吨位数或发动机功率数”为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中的车辆载客人数或自重吨位数(整备质量)、船舶净吨位数或发动机功率数。
14、本表“计税单位”为《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税额表》中所对应的计税单位。
15、本表“年税额标准”为《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税额表》中所对应的每年税额。
16、本表“申报纳税额”为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17、本表的附表,可以打印在《上海市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