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国税法[2004]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2002]33号),对下列单位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现予公示。
序号
税务登记号
企业名称
1
31022978722914X
本特勒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
310229669384544
橡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
310229703400561
上海天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示。
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青浦区分局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