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经批准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并依法领取《发票购用印制簿》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已缴纳税款的缴款书原件(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的税额开具);
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4.发生购销业务、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合同、协议或书面证明;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办理时限:即日办理
(四)办理部门:办税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