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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办理免税、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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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外贸企业在发生出口业务后,持相关退税凭证资料及电子数据,按批次向主管征税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免税、退税申报。

二、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登记、审核流转表;

2.申报登记回执

3.《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6.当期出口单证;

7.当期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包括计量单位换算表)

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信息问题备案明细表》;

9.《机审疑点需人工挑过申报审批表》;

10.换汇成本计算表;

11.企业退税申报情况说明

12.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证件、资料。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主办部门:第十六税务所   终审部门: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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