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联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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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晖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高分泰克复合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新得澳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日昊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大来隔断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亚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爱贝斯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德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