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日期(含电子申报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8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1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0001-1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6001-2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2001-28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8001-34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6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4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7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8日。
2、其他各纳税人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10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1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0001-2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0001-23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3001-2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6001-29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6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9001-3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7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2001-3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8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6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9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10日。
二、二00五年十二月份星期六、星期日纳税申报时间将作如下调整:
原核定为12月3日(星期六)申报,调整到12月2日(星期五)申报;
原核定为12月4日(星期日)申报,调整到12月5日(星期一)申报;
原核定为12月10日(星期六)申报,调整到12月12日(星期一)申报。
三、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严格按照“纳税申报资料袋”反面“纳税注意事项”的要求,报送各类“纳税申报资料”。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受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时,应注意发票票面上印刷的“发票代码”和机打的“发票代码”是否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必须退回重开。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