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安排在每月2日—8日;其他各纳税人纳税申报安排在每月2日—10日;请各纳税人根据以下税务管理码后五位确定申报日期办理纳税申报(如遇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纳税申报时间的调整,请注意每月的纳税申报通告)。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8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1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0001-1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6001-2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2001-28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8001-34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6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4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7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8日。
2、其他各纳税人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10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1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10001-2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0001-23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3001-2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6001-29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6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9001-3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7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2001-3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8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6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9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每月10日。
二、二00五年十一月份星期六、星期日纳税申报时间将作如下调整:
原核定为11月5日(星期六)申报,调整到11月2日(星期三)申报;
原核定为11月6日(星期日)申报,调整到11月3日(星期四)申报。
三、二00五年十月份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请各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
营业税的同时一并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
四、请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严格按照“纳税申报资料袋”反面“纳
税注意事项”的要求,报送各类“纳税申报资料”。
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
1、纳税申报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用“软盘申报”的同时,还要提供“纸质”纳税申报表)。
2、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需要报送的其它各类附列资料。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各类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各类报表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人员签名、盖章。未按
规定提供各类报表或未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人员签名、盖章,纳税申报窗口
不予办理纳税申报,希望各纳税人严格按照以上的规定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