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区局于近期对部分税务所的建制和职能进行了调整,并于2008年5月4日起,按照新的部门设置和职能安排进行运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原第五税务所、第九税务所建制
原五所、九所管理的户管,按行业分别转入第四税务所、第八税务所、第七税务所管理。
二、调整第七税务所户管
原七所管理的一部分户管按行业或地域转入各相关管理所。
三、调整后各管理所的户管行业、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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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别 |
户管行业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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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 |
房地产业、建筑业、外地在沪施工企业 |
四楼2422室、2420室 |
52564588-5420、5429、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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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 |
部分商业企业 |
二楼2212室、2210室 |
52564588-5261、5262、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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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 |
市场、个体工商业户、独资及合伙企业 |
2号楼十三楼1302室、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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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64588-7356、7354、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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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所 |
外资商业、出口退税企业、住宿、餐饮、金融业、委办局所属企业 |
四楼2401室、2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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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64588-5475、5477、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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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 |
部分商业企业 |
四楼2443室、2428室 |
52500683、52500687、52564588-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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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 |
长征镇行政区域内纳税人 |
梅川路1209号 |
52800615、5282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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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所 |
桃浦镇行政区域内纳税人 |
武威路728号 |
62847569、62848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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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所 |
工业企业 |
二楼2236室、2234室 |
52564588-5235、5204、5228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二OO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