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反馈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作用。2、建立监督评议机制。委托特邀监察员走访纳税企业进行政风行风调查,并定期组织对办税服务厅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啄木鸟”作用。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运用特邀监察员与社会各界联系多、接触广的优势,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