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管理对象。将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三个月以上零申报的户管企业纳入管理范围。2、加强情况反馈。要求管理所加强对零申报企业的走访调查,积极拓展调查深度,就户制作调查表并汇总反馈结果,对发现存在重大涉税疑点的移送稽查,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3、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力量按比例检查零申报户管理情况,并落实成效评估机制,进一步促进征管,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