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前周密组织。首先成立由主要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稽管、法规、税政科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稽管科牵头组织,做到统一领导,周密布署。其次是开展检查前培训,结合所检查行业的特点、财务会计制度和以往案例,分析各个行业可能出现的偷税环节,对检查人员专门培训,使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2、事中措施得力。本次专项检查任务主要由两个检查所承担。检查人员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因难,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按照《税收征管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正确,处理得当。3、事后注重完善。分析本次专项检查存在问题,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为目标,对管理所提出征管建议,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总结了不少有益的行业稽查经验,使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