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秘密载体范围。除收到的标有密级的文件外,将各部门制作、使用的标有密级的或含有涉及财税工作秘密内容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载体纳入管理。2、细化保密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保密管理补充规定,明确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的使用、存放、保管、归档等方面要求,做到全过程落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3、严格电子存储介质销毁。进一步细化涉密设备、涉密介质的报废流程,明确涉密电子存储介质定点定期由区局统一销毁,加强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