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申报受理。在区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申报受理专窗,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2、规范资料管理。对邮寄申报和窗口申报的纸质申报资料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登记造册;对回邮信函,按一表一信封当场封装,并以挂号信方式邮寄。3、规范保管和调阅方式。妥善保管留存的纸质申报资料,指定专人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统一编号归档,并严格实行分级、分部门、分权限查阅、调用管理制度,防止申报信息资料的滥用、他用、泄密和丢失事件的发生。4、规范销毁程序。对收到的年所得不超过12万元等无效纸质申报资料,严格按保密纸处置的要求,放于专用保密袋内并密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