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监察科、办公室、信息技术科为组员单位,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中有部署、有重点、有指导、有监督,其他各部门按照工作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2、开展思想发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全体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3、组织自查自纠。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行调查摸底,认真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度、管理手段的薄弱环节、漏洞、缺陷或不足,以及税务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等,掌握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岗位、人员、表现形式、金额等情况。4、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包括责任、教育、运行、制约、预警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推进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