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第一税务所办理:
1、领购普通发票及收据需携带以下资料:
(1)《发票购用印制簿》、发票专用章;
(2)在发票窗口领取并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单》;
(3)自第二次领购发票起,需携带已开具但尚未验旧的发票存根联(经批准采用清单验旧的,提供《定额有奖发票销号情况表》)。
2、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携带以下资料:
(2)在发票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清单》;
(3)税控IC卡、自第二次领购发票起,需携带已开具但尚未验旧的发票存根联(三、六联式专用发票携带最后一次的记帐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