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到第一税务所领取并填写《上海市统一发票印制申请单》(一式五联)。
2、纳税人将填写好的《上海市统一发票印制申请单》(一式五联)和发票样张(一式二份)、《发票购用印制簿》、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到第一税务所办理申请。样张除普通发票基本内容外,还应包括:工商执照号、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帐号,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许可证书。
3、涉税事项受理岗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转相应管理所进行审批。
4、纳税人在工作流程的期限期满后至涉税事项受理窗口领取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