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申请办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减征减免事项,须向我局综合受理窗口领取和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书、或孤老证书或烈属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孤老、烈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受雇于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
6、申请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免,需提供承包、承租经营合同
7、申请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减免的,需提供支付方书面证明
8、纳税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