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在受理完一笔二手房税收申报业务后,李云华同志发现柜台上有一个黑色钱包,内有现金3400余元,以及钥匙和数张票据。钱包内找不到任何载有失主联系方式的物品,于是他将此包妥善保管,并在交易大厅显目处张贴了失物招领的告示。次日,焦急的失主终于来到了税务受理窗口。在核对了包内物品,确定是失主本人之后,二所工作人员将钱包交还到了失主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