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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规定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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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发票?

答: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凡从事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有何特征?

答:本市的税务发票应印有法定标记的“发票监制章”、有12位阿拉伯数字的发票代码和8位阿拉伯数字的发票号码,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2005年1月1日起,在本市普通发票的右上角统一印制有12位阿拉伯数字的发票代码和8位阿拉伯数字的发票号码。

三、发票的种类有多少?

答:发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类是普通发票,在普通发票中又可分为国税普通发票和地税普通发票。

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大致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统一发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等。

本市统一的国税普通发票大致有:上海市工业统一发票、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上海市废旧物品收购专用发票、上海市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等。

本市统一的地税普通发票大致有: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统一发票、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上海市民办非企业统一发票等。

四、如何查询普通发票真伪?

答:2006年1月1日起,消费者在取得发票后(企业冠名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外),可上网查询发票信息。

只要登录“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点击“咨询投诉”,再点击“便民诚信查询服务”中的“发票信息网上查询”,即可进入发票信息查询界面。在该界面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输入该发票发票专用章上的开票企业税务登记证号码,即可反映“查询成功”及该发票由何企业于何时在何区(县)税务局领购等信息,或“查询错误,该发票不是纳税人××××(输入的税务登记证号码)购买的”,以此来鉴别发票的真伪。

为提高大众识别有奖发票的能力,还在有奖发票正面中央左方的防伪标记采用多重温变油墨印制,在用手按摸后会发生颜色变化。

五、加盖发票专用章有何规定?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本市税务监制的发票,开票单位应一律加盖椭圆形、有企业名称并带税号的发票专用章。而外省市开具的发票上有发票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二种形态,这些专用章都符合规定。

六、消费者对哪些情况可进行举报?

答:1、消费者付款后经营单位拒开发票的;2、消费者在取得发票,查询后为假发票的;3、消费者取得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与实际经营单位不一致的等情况均可举报。

七、如何举报发票的违法行为?

答:消费者和单位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为消费者和单位保密并在查实后按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1、网上举报。网址是: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2366;

3、来信来访举报。市局及各区县税务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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