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铭多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峻达物资有限公司
上海玺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