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工作信息化进程,提高征管水平,加强监督制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的安排我局将从4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综合征管软件,因此在4月申报期内作如下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可能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一、纳税申报期的调整
一般纳税人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按月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为每月的10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按月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为每月的10日前,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申报为每月7日前,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各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为每季度的15日前,地方税的纳税申报为每半年的15日前。
由于申报纳税期限的缩短,必然会出现申报大厅拥挤现象。我局倡导纳税人实行网上电子申报方式(免费使用)以提高效率,具体事宜请咨询对应的税务管理员。
二、申报方式的调整
从4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系统全面采取票控程序,即每月的1日起系统自动设置为“票控”状态,只有纳税人进行了纳税申报后,系统自动解锁,纳税人方能购买发票;一般纳税人自4月1日实行“先申报、后抄税”的申报方式,即一般纳税人先纳税申报,后进行抄报税,系统进行比对,对“一窗式”比对相符的纳税人,可购买发票,对“一窗式”比对不符的纳税人,转相应的税务管理所进行异常处理后方能购买发票,采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可先从网上进行纳税申报后至办税服务厅进行抄报税和“一窗式”比对。
三、申报表的调整
从4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将全面启用新版的《营业税申报表》及《营业税申报表附表》,小规模纳税人启用新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四、4月份征期具体安排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四月份申报日期为二日—六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2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2001-28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8001-34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4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6日。
2.其他各纳税人四月份纳税申报日期为二日—九日,具体安排如下: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00001-24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2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4001-28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3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28001-32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4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2001-36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5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36001-40000,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6日;
税务管理码后五位为40001以上的,纳税申报日期为4月9日。
请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各类纳税申报资料:
1、纳税申报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用“软盘申报”的同时,还要提供“纸质”纳税申报表)。
2、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四小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开票电子清单、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清单。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需要报送的其它各类附列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各类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各类报表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人员签名、盖章,否则纳税申报窗口将不予办理纳税申报。
五、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带税控码的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2007年1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旧版货运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采集相符的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007年1月1日前开具的旧版货运发票在抵扣时限内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二00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