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首页 | 纳税人主页 | 政务公开 | 税务公告 | 税务法规 | 专栏专页 | 机构一览 | 财税文化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 网上互动 检索
 
现在位置:首页 >>便民服务 >> 纳税辅导
关于办理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减免的注意事项
点击此处下载: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doc
  [字体: ]        

  你单位申请办理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减免事项,须向我局综合受理窗口领取和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纳税人书面申请(包括减免税依据、范围、期限、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司法部门出具的改制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将此页面发送到E-mail: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版权所有
地址:北石路579号     电话:52564588-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