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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含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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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含企业所得税)

 

序号 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制发机关、文号 审批机关
1 企业印制发票的许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428日修订通过,第四十九号主席令) 市税务局
2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的许可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主管税务(分)局
3 印制的本单位名称发票的许可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 主管税务(分)局
4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暂停)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1988]255号) 主管税务(分)局
5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许可 国税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明电(2001)57号) 市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
6 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市税务局
7 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注销、换证、停业和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市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
8 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9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4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主管税务(分)局
9 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初审)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4号) 国税总局
10 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 主管税务(分)局
11 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 主管税务(分)局
12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 主管税务(分)局
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14 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初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税总局
15 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项目之和20%或者因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
16 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税务局
17 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税务局
18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核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19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20 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21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22 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23 外商投资企业在优惠期内因不可抗力提前解散免予补税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主管税务(分)局
24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
25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批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沪府发[1986]129号,1991年市政府第43号令修订) 市税务局
26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税务局
27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市税务局
28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 主管税务(分)局
29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初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号) 国税总局
30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市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
31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市税务局
32 因改制、改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并重新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出口企业的退税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 市税务局
33 对外国政府组织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给予免税待遇的审批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 市税务局
34 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所得利息符合优惠利率标准免所得税的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减征免征预提所得税管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发[1993]50号 市税务局
35 车辆免税收审批(初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
 
国税总局
36 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确认 1、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3]139号) 市局、主管税务(分)局
37 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免税资格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 主管税务(分)局
38 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审批(初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填报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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