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实行“以票控税”,优化纳税服务,堵塞征管漏洞。根据市局部署,我区将在2007年4月份申报期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先申报、后报税、再比对”操作规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操作流程:
1、每月月初,税收征管系统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票控。
2、一般纳税人每月申报期最后二个工作日前须进行网上申报并进行报税(辅导期纳税人必须在网上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
一般纳税人因故上门申报的,申报受理人员应先将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同《销项税汇总表》和《认证已通过清单》比对,凡进销项比对异常的,不予受理。
3、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发送成功后,应及时收取申报成功回执,并予打印。如果申报回执中反映进项税额比对异常且未扣款的,可通知网站撤消申报再重新申报;如果已扣款成功,可在报税后到办税服务厅异常处理岗位处理。
4、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二个工作日内凭纸质申报成功回执、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销项税汇总表、认证已通过清单(含上门认证申请单)、已抄税的金税IC卡、电子办税卡到办税服务厅报税。报税成功后税控IC卡自动清零解锁,可以开票,但还不能购买发票。
5、办税服务厅申报受理人员在报税成功后,即进行增值税票表税比对,比对正常的,征管系统自动解除票控,纳税人可购买发票;如果发现比对异常的,打印异常通知书,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异常处理签报单》交纳税人分析异常原因,并通知纳税人立即到异常处理岗位进行处理。
6、办税服务厅异常处理岗位根据造成异常情况的不同原因,如原因明确且不必补税的,予以解锁。如原因不明或应补税难以当场处理的,打印转办单转相关管理所处理。管理所经专管员审核,所长审批后打印《比对异常处理决定书》,纳税人再到异常处理岗位补税或解锁。
二、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销项税须同《销项税汇总表》核对,进项税须同《认证已通过清单》核对,有“四小票”的,须同相关资料核对,并报送附件信息。
2、“附表一”中发票份数指当月所有使用过的发票份数,包括负数发票和作废发票份数。
3、一机多票开具的普通发票应填在“附表一”税控收款机开具普通发票中。
4、所有认证过的增值税发票均必须抵扣,认证后不应抵扣的发票可在抵扣同时作进项转出处理,否则将显示比对异常。
5、一般纳税人只有在申报成功、报税成功、进销项比对(比对异常的需异常处理结束,人工解除票控)后才能购买发票。
6、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报税完毕。
7、为减少认证后未抵扣情况,请纳税人尽可能在月初再收一下认证回执。
特此通知。
南汇区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