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南汇区税务局为了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变化信息,南汇区税务局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您。所以,请您从五月份起在上报流转税申报资料时务必附报《纳税人基础信息月报表》。
附:《纳税人基础信息月报表》
南汇区税务局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