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首页
|
纳税人主页
|
政务公开
|
税务公告
|
税务法规
|
专栏专页
|
机构一览
|
财税文化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事
|
便民服务
|
网上互动
检索
现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
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关于不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地税08.8.8)
[字体:
大
中
小
]
下列单位提出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不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
2008年8月8日
将此页面发送到E-mail:
上海市卢湾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 ©版权所有
地址:斜土路313号 电话:630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