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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企业新办(迁移)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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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到卢湾来投资,我们卢湾税务全体财税人将秉承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与您一起为建设精品卢湾贡献力量。为了能及时为您办理税务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希望您能及时有效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新办(迁移)内资企业法人单位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需要提供)

4)公司章程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5)资金来源中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需要提供)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7)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8)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内资企业分支机构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4)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5)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6)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8)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版

1)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其它设立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5)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外商投资企业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批准证书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资金来源中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提供)复印件(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需要提供)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7)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8)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外国企业版

1)营业执照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5)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版

1)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5)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6)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复印件

8)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房产租赁证明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新办(迁移)个体工商户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主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有关资料

注:1、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

      2、所有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第一页加盖“经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将原件交回纳税人)

    3、资料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勘验经营场地,请在登记表正确填写企业联系电话(最好有2个以上),在预约的时间内并安排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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