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卢税发字[1997]第9号
发文单位卢湾区税务局
颁布日期1995-6-19
各科、所、队(室):
为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加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市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税收政策,指将国家的税收法令、法规、条例、政策向纳税人公开。
(二)公开办事程序,指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履行有关纳税手续,办理有关凭证的程序向纳税人公开。
(三)公开处罚依据,指将税务违章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违章种类处罚标准等向纳税人公开。
(四)公开职业纪律,指将税务机关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岗位纪律和廉政规定公开。
(五)公开办事结果,指将纳税人的税款应纳和实征、停业、歇业的审查批准,违章受罚的纳税人受罚原因、金额等情况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根据政务公开内容和性质的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不同公开方式和方法。
(一)办税大厅服务“窗口”的政务公开
1、将《纳税申报须知》、《减免税审批手续》、《办理税务登记证
须知》、《领购发票须知》、《办税大厅服务公约》、《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上墙公开。
2、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包括税务违章处罚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调整及新开征的税种等及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纳税人公开。
3、将近期对外服务项目安排和有关通知通过公告栏及时公开。
4、将部分没有上墙公布的办税指南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通过资料卡片的形式向纳税人公开。
(二)科所队的政务公开
1、征管所要通过发放《税务法规》开展纳税辅导,上门公开办
税等形式进行税务公开。
2、查帐所、稽查中队在执行检查公务时可采取分发稽查、检查
须知等形式,公开检查、处罚依据及被检查人的权利义务等。
3、科室要通过走访纳税人、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印发公开信、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对纳税人上门电话咨询、上门询问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三)街道税务征收组和市场征收亭的政务公开
1、征收组
(1)将《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领购发票须知》、《纳税申报
须知》、《出租柜台须知》、《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违反税务登记关于变更停歇业制度的处罚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公开。
(2)征收组税务工作人员必须耐心解答纳税人的各种咨询。
2、征收亭
(1)将《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纳税申报须知》、《市场代开
发票须知》、《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公开。
(2)市场税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袖章上岗,并耐心解答纳税人的各种咨询。
三、政务公开的保证措施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区局要成立由局长参加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监察科、税政科、稽管科、办税大厅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开展活动,制定完善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办法。组织检查考核政务公开的制度落实情况。
(二)加强监督,定期考核。政务“五公开”的内容要纳入正常的部门管理考核范围,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由税政负责;办事程序公开由稽管负责;职业纪律公开由监察负责。
(三)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教育税务干部认识到政务公开不仅是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外部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措施,而且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使干部在行动上自觉执行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一九九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