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此申请书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办理流程 1、纳税人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此表或在财税网卢湾税务子网站“网上下载”栏目中下载此表格。 2、纳税人按照填写要求正确、如实、完整的填写申请书内容后交分局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小组审批。 3、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小组对申请进行调查审核后作出许可决定。 4、将许可决定回复告知纳税人,并每周一次将审批通过的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在分局办税服务厅及财税网卢湾税务子网站上予以公告。
受理部门 卢湾区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小组
受理地点: 斜土路313号,卢湾区税务局二楼办税服务厅10、11、12号窗口
注: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