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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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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单位提出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广东凯络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上海国际展览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东京时装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冠生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维金救生设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天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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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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