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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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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单位提出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南纺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嘉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
上海越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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