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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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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单位提出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伯安克(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紫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瑞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雷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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