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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关于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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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单位提出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上海御堂达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公证处
上海九百城市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久光百货有限公司
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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