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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税种
申报期限
月份 |
一 般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
其 他 流 转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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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月 |
2、3、4、5、8*、9日 |
2、3、4、5、8、9、10日 |
备注:1、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属内部申报数据处理,原则上不对外受理申报;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IC卡抄报、网上增值税申报截止日;
3、涉及废旧、货运业类业务的纳税人,其流转税纳税申报期限参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规定;
4、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每期纳税申报期限参照当月其他流转税申报截止时间规定;
5、各税种最后缴款日为该税种申报截止日;
6、上述申报期限若有变动,以我局具体通知为准(请注意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通知);
7、纳税人若发生逾期纳税申报或IC卡抄报税情形的,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受理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13:15~17:00
夏令7、8、9月申报受理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00
午间实行值班受理制度
申报期内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期,办税服务大厅对外纳税申报受理停办。